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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本站 发布时间:2023-02-28 11:27:18
如今,“物业费”这个词时常能触动人们敏感的神经。一方面,物业费是每家每户的固定支出,自然在居民心目中有着沉重的分量。另一方面,物业费定价和征收机制不合理,带来了诸多矛盾和问题。更重要的是,长期固定价格的物业费让不少郑州物业公司深受其害,甚至老旧小区“抛售”频频发生。如何解决矛盾?物业费定价机制的依据是什么?
从老百姓和居民的角度来看,任何商品或服务的价格越低越好。但是,近四十年的市场经济经验告诉我们,由供求关系决定的市场价格是纯粹合理的。任何非市场因素对价格的干预往往适得其反。正因如此,2013年《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的决定》正式提出“让市场起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 2014年,国家发改委下发通知,放开非保障性住房的定价权,充分发挥市场调节价格的作用。显然,这是一个方向正确的极其正确的决定。
从本质上讲,郑州物业管理服务与市场经济中的其他商品或服务没有区别,价格应由市场或买卖双方共同决定。一方面,物业管理服务不属于军工、石油、铁路等关系国计民生的重大国民经济领域,定价时不存在影响国家安全和战略利益的重大问题。权力交给市场。另一方面,物业管理不是医疗、教育、公交等关系民生底线的公益行业。没必要用稳定物业费的方式来覆盖民生。也就是说,市场这只“看不见的手”显然能够更好地发挥提供优质服务和收取物业管理费的作用。
小区房产贬值终究会伤害到业主
但遗憾的是,虽然国家发改委放开了物业费的定价权,但实际上物业费很难由业主和物业公司说了算。新建小区时,初期物业费仍需按照政府指导价执行。按照规定,物业费只有在社区组成业主委员会并与物业公司协商后,才能合理、合法地进行调整。众所周知,在当今中国,业主委员会在很多社区都是极其“难搞”的组织。一项全国统计显示,只有不到50%的社区建立了业主委员会,只有15%的社区运作良好。在这种情况下,物业费保持不变就成了常态。十几年不调整的政府指导价,成为不少物业公司的噩梦。
其中,尤其是老小区。很多老旧小区都是脱胎于过去单位的福利房。物业费过去只是象征性的收费。单位要么直接为员工发工资,要么给予大量补贴。在经过多年房地产市场化改革的今天,很多小区依然沿袭过去的思路,希望物业费越低越好,这是不现实的。
一方面,这几年物价普遍上涨,不少物业管理公司面临着人工、材料、材料成本的压力。在物业价格没有调整的情况下,有时物业管理公司只能东拆西补,久而久之影响了物业服务的效率和水平,造成业主与业主之间的矛盾。另一方面,物业费未市场化也抑制了物业服务人员的积极性,服务质量和水平停滞不前,*终会导致小区房产贬值,业主*终会被伤害。房地产市场化作为改革开放进程中的一次重大变革,影响深远。物业服务作为房地产的附属品,在定价机制上应进一步市场化。改革开放几十年的经验告诉我们,那些对价格放开的担忧多半是杞人忧天。显然,旧的房价定价机制已经不适应当前的市场需求和形势,改革势在必行。总有一天,物业费会进入合理良性的定价轨道。届时,物业服务质量将决定价格,性价比将成为**衡量标准,除此之外别无他物。物业费终将进入一个市场决定一切的时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