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开展”多种经营”业务的看法
物业管理企业开展“多种经营”业务,从形式上讲,从物业行业诞生的开始实际上就存在的,像项目内的广告费、家政服务等*基本的基础服务项目。但是,绝大多数的物业管理企业的诞生,其本质上都是随2002年前后房地产企业的发展而衍生的附属部门或企业,其实是为地产公司服务的,是地产公司为了塑造的品牌、促进项目销售而提供的“非盈利”性质的便民服务,像我*早工作过的某物业管理企业给业主提供的“100项便民服务”就是完全免费的;而如今一些比较优秀的物业企业的一些服务,像代收代发物品等也是免费的河南物业公司。
这是物业行业“多种经营”业务的萌芽阶段,缺乏“市场化”经营的基因。这也是我认为现今绝大数物业企业做不好多种经营服务的主要原因之一河南物业公司。
在2008年前后,地产行业因金融危机产生剧烈波动,以及《物权法》和《劳动合同法》陆续颁布、落地,物业管理行业才真正开始有目标地剥离与地产公司的附庸关系、独立核算,也开始加快物业行业市场化经营布局,随之“多种经营”业务才开始明确、并走向前台,提出正式作为主营业务提上日程,谋求创新、转型:一方面提供增值服务、满足业主需求,提高满意度,有利于开展工作;另一方面增加符合相关法律规范内的营收。
这是物业行业“多种经营”业务的初期阶段,明确概念,但提供的服务内容基本上没有太多的创新,只是更趋向规范化、开始有目的性收费而已。
2013年后,4G的广泛应用,是移动互联的兴起,是中国的第三产业——服务行业高速发展的开始。这几年,物业行业守着“流量(业主客群)的金矿”、却被持续发烧的以电子商务为龙头的互联网行业肆意截胡,招呼都不打;然后,随波逐流、急不可待,也是对“多种经营”业务持续开展的需要,一些优秀的物业企业开始更“深耕”多种经营,比如成立专门的事业部,开发APP产品应用等。但是,开展至今,拥有很好资源优势的物业管理行业鲜却有比较成型的项目出现河南物业公司。